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相关规定,现将供销粮油曹妃甸港仓储物流和饲料加工项目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供销粮油曹妃甸港仓储物流和饲料加工项目填海工程。
2、建设单位:供销粮油唐山有限公司。
3、项目选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综合保税区。
4、建设内容:本项目用海面积11.6770hm2,已于2010年完成填海,所成陆区域规划建设供销粮油曹妃甸港仓储物流和饲料加工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供销粮油唐山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1893119130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三平环保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会波
联系电话:18611092372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和提交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网页附件下载或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微信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看法。
供销粮油唐山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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